关于下发《1月份经济普查主要工作安排》

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经济普查办公室

现将《1月份经济普查工作安排》下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结合实际,制订工作计划,抓好落实,确保工作质量。

 

附件:《1月份经济普查主要工作安排》

 

二○○九年元月五日

 

附件:

20091月份经济普查主要工作安排

 

2008年经济普查准备阶段的工作任务基本完成,从200911开始,经济普查将转向普查登记和数据处理阶段。街乡各级普查机构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从登记工作的各个环节着手,认真准备,精心组织,进一步采取措施,落实工作职责,抓进度,保质量,促使普查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一、继续开展查遗补漏和数据评估工作

1按照“应统尽统”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清查的“查遗补漏”工作。

街乡普查办根据市普查办反馈编制、民政、税务、工商等部门提供的协查单位名录,继续查找相关单位,并于19完成新增单位的补录工作。

2110前,区普查办完成清查结果的部门协查和认定,并将认定结果上报市普查办。

3、按照市普查办的要求,区普查办将协同工商、地税等相关部门对“个体清查数据”进行评估。

二、抓紧时间,完成调查对象的“补课”任务

落实好报表布置工作。各街乡在前期报表布置的基础上,要抓紧时间,对于未及时参加报表布置的单位,要做好“补课”工作,确保填报后续表的单位100%参加培训布置。

三、围绕数据质量,抓好普查登记及数据处理工作

根据普查方案的要求,在20094月以前,街乡普查办要根据区里下发的调查单位底库,组织调查对象进行普查登记,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进行普查表的收集、录入、审核、查询、数据评估及汇总上报。各街乡普查办要根据实际情况,充分估计登记工作量和工作难度,合理安排报送时间工作,把握工作进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普查表的催报、接收、登记工作。确保限上单位的上报率达到100%限下单位的上报率达到99%以上。

1、普查表登记、收审。各级普查办要严格按照《北京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普查表式报送范围的要求,限上调查单位(20093月底前)将通过北京数据采集平台完成普查表登记工作,4月底前完成纸介质报表收集。限下单位(20092月底前)由街乡普查办完成纸介质报表的收审工作。

2普查数据处理。严格按照《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方案》的要求,确保人员到位、设备到位,加大审核复录力度,做好数据录入质量的控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上报普查数据。20093月底前,街乡分期分批完成调查单位的数据录入、审核、查询和验收工作。20094月底前,区普查办完成全区的普查数据审核、查询、汇总及数据质量评估工作;并按普查方案的要求陆续上报普查数据。

3确保普查数据质量各级普查机构要牢固树立数据质量第一的观念,把数据质量控制工作贯穿于普查登记工作的全过程。

1切实做好普查表的人工审核。各级普查机构要根据有关要求,严格做到“三审”、“四核对”。“三审”:即初审、联审和复审。“四核对”即已填报的调查单位与清查底册进行核对;法人单位所属产业活动数与收到的产业活动单位普查表张数进行核对;表与表之间关联指标的核对;年定报单位主要数据与历史数据的核对工作。加强普查表的人工审核,防止普查表指标错填漏填,确保普查数据质量。

2严格按照普查数据处理方案的要求进行数据录入及处理,对本地报送普查数据必须进行计算机审核并校正错误。要按照综合表要求进行汇总,并对汇总结果的逻辑性和客观性进行判断,有问题的应查明原因并核查校正,校正情况要有记录和签字。

四、坚持依法普查,开展对普查对象填报阶段统计督导工作

1、针对普查布置、登记阶段普查对象不参加经济普查工作布置会、不领取相关普查资料;拒报、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各级普查机构要进行立案、查处,切实发挥统计执法的保障作用。

2、按照市普查办的要求,区普查办将在20091-2月普查表登记填报阶段,对普查对象开展就基础资料整顿、执行制度情况等内容的统计督导工作。2月底前完成对70家普查对象的督导检查。315前将督导登记表上报市普查办执法组。

五、有针对性开展宣传工作

按照区经普办下发的有关宣传文件要求,各街乡要继续做好经济普查登记阶段的宣传工作,重点针对依法普查、如实申报开展宣传,切实增强普查对象的法律意识和配合程度,从而有效推动普查登记的顺利进行,进一步提高基层填报数据的准确性

 

二○○九年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