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11月份经济普查主要工作安排》
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经济普查办公室:
现将《11月份经济普查工作安排》下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结合实际,制订工作计划,抓好落实,确保工作质量。
附件:《11月份经济普查主要工作安排》
二○○八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
11月份经济普查主要工作安排
11月份是经济普查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清查工作基本结束,在做好查遗补漏工作的同时,工作重点要逐步转入后期普查表的培训和组织普查对象开展基础工作准备。在此阶段,街乡普查机构要在稳定普查队伍,确保财、物保障的基础上要抓好清查数据的质量评估、分析,抓好调查表的培训、宣传等各项工作,确保经济普查稳步推进。11月份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完成清查工作
11月15日前,各街乡经普办要以全面完成入户清查为中心,全力做好单位和个体户的清查工作。
1、继续开展“地毯式”入户清查。在稳定现有普查人员,补充普查力量的基础上,按照各阶段的目标认真完成清查工作,尤其对100万元以上单位要重点保证应查尽查,力争一个不漏,确保全区按时保质的完成清查任务。
2、做好查遗补漏工作。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要做好查遗补漏工作。查遗补漏应重点针对以下情况开展:(1)前期清查时的钉子户、无人户;(2)库外的新增单位;(3)辖区内的商住两用楼,居民楼中的企业单位;(4)有具体电话、但暂时联系不上的单位;(5)工商、税务、劳动部门提供的线索单位;(6)街乡之间、普查区之间存有争议或模糊地界的楼宇、单位、经营户。
3、完成清查表的录入和上报工作。各街乡要确保清查表的录入进度和录入质量,充分利用核心业务平台对清查表进行查重、查错、查漏,11月10日前完成单位清查表的录入和审核工作,11月15日前完成所有清查表的审核汇总工作。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个体户清查登记表的录入、审核、汇总工作。本次清查由于采用网络版录入,街乡不用单独上报录入数据,但街乡经普办需要上报清查工作总结,总结内容除了包括清查阶段的工作总结外,另一部分重要内容是对清查单位情况做出说明,对未查到的单位逐一说明原因,并分门别类的汇总未清查的原因。
4、对清查工作进行质量抽查。11月10日到15日期间区普办组织街乡间进行清查工作质量抽查,具体抽查办法另发。在区普办抽查前,各街乡要组织街乡内部普查区间的互查、抽查,并将抽查计划和时间上报区普办综合组,区普办将根据工作计划安排人员参与街乡内部的质量抽查。
二、做好普查后期报表的培训工作
后期报表的培训是一项事关普查数据质量的关键性环节。区经普办负责培训街乡经普办专业人员及普查指导员。重点讲解专业普查、年定报填报要求、编码规则、审核要点等内容。区普办各专业组将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方案,精心组织好普查后续表的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质量。同时,各街乡普办对各专业要明确一名专业负责人,确保区普办和街乡普办的沟通联系。按照全市统一部署,11月底前区普办要完成对街乡普查工作人员的后续表培训工作。
三、做好基础工作整顿的准备工作
基础资料整理和规范工作是经济普查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之一,工作开展的好坏直接影响调查单位后续表的填报质量,为保证普查单位填报后续表的准确性,在填报清查表时已经下发了北京市统一要求的《基础资料整理和规范工作实施方案》。11月份,区普办各专业组将根据培训方案和具体工作要求提出更加明确和详细的实施细则,以便在对企业后续报表的培训时提出相应要求,保证后续表的填报质量。
四、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再掀普查宣传新高潮
11月份,各级普查机构要巩固前期的宣传成果,继续通过信息报道、有线电视、灯箱、户外广告、悬挂路旗、横幅等多种形式,加大经济普查的宣传,再造宣传新高潮。确保全区经济普查知晓率达到全市规定的90%以上的要求。
二OO八年十一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