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庄经普办单位清查坚持不重不漏原则
单位清查工作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形形色色的问题也随之显现。异地经营情况尤为突出,使许多单位为了逃避清查而推诿普查员,谎称经营地不在本普查区。针对这一情况,管庄经普办采取以下措施,坚持清查单位不重不漏:
第一,原则上凡是在本地区清查底册上的单位,无论单位经营地在哪里,都要在本地区参加清查。
第二,如果单位的经营地确实不在本地区,而且相距较远,可采取两种方法参加清查:一是网上下载清查表,填报后以传真方式交到本地区;二是由经营地经普部门出具证明,证明该单位已经参加了当地的清查并已填报了清查表。
第三,凡是经营不在本地区,而参加了本地区清查的单位,管庄经普办出具参加清查证明,由单位转交实际经营地普查机构。以此保证本地区清查底册中的单位在清查过程中不重不漏。
管庄经普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