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报告
第37期
2003年9月9日
解读我区低收入家庭现状
摘要:本文以统计局近日开展的关于我区低收入家庭情况调查为依据,第一部分首先明确几点调查原则,第二部分详细解析了包括收入、支出、居住条件、文化构成等低收入家庭的特点及现状,在第三部分阐述了低收入家庭贫困的几个主要原因,包括失业严重、医药费用高和教育负担重等。文章的结尾部分针对我区低收入群体的状况提出相应的措施及建议。
解决贫困问题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胡锦涛同志在今年七一“三个代表”研讨会上作的重要讲话中指出:要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对群众生活面临的这样那样的问题,特别是对下岗职工、农村贫困人口和城市贫困居民等困难群众遇到的实际问题,一定要带着深厚的感情帮助解决,切实把脱贫解困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今年年初的朝阳区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高度重视、充分保障困难群体生活,进一步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那么,朝阳区低收入家庭的现状究竟如何,存在哪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怎样才能为政府各有关部门提供解决我区低收入家庭实际困难的政策建议?针对这些问题,朝阳区统计局于近日开展了一次问卷抽样调查。
一、调查的几个原则
1、调查中低收入家庭的界定:以上年度普通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3作为低收入线(参考国家统计局综合司2002年《低收入群体保护》),人均可支配收入在该线以下的家庭即低收入家庭。2002年我区城市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52元(1),因此确定低收入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在351元以下。
2、样本抽选原则:随机选取我区10个街道各10个低收入家庭。
3、调查内容共计四个部分:家庭基本情况、家庭成员个人情况、生活状况以及失业下岗人员的思想状况和意愿。
4、由于受被调查者文化程度所限,回忆全年收支有困难,因此调查中涉及的有关收入、支出时间均以2003年6月份为准。
二、低收入家庭基本情况解析
本次接受调查共计100户低收入家庭,户均家庭人口为2.5人,总人口为252人。
1、低收入家庭平均收支倒挂116.1元
调查显示低收入家庭6月份当月人均总收入为211.0元(2),人均消费性支出为327.1元(3),收支倒挂达116.1元。在普通居民家庭中,收入普遍大于支出,但是在低收入家庭中,收不抵支是一种极为普遍的现象,在接受调查的100户家庭当中,有67%的家庭当月入不敷出,有18%的家庭收支能够保持基本平衡,仅有15%的家庭收入大于支出。
从消费构成看,基本生存消费占据低收入家庭支出的绝大部分,其中:食品支出是家庭消费支出的主项,月人均为148.0元,占6月份家庭消费支出的45.2%(即恩格尔系数),该项数值远远高于我区普通居民户34.0%的水平,高出11.2个百分点,按照恩格尔系数一般性分类,勉强达到小康水平。除食品外,医疗保健支出位列低收入家庭消费支出第二位,人均72.4元;教育支出排在第三位,人均50.5元。食品支出、医疗保健支出和教育支出三项总和占当月消费性支出的82.8%。
低收入家庭消费性支出构成图

2、与普通家庭进行收支对比
2003年6月份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11.0元,人均消费性支出327.1元,均远远低于我区普通居民家庭。普通居民家庭6月份人均可支配收入1038元,是低收入家庭的4.9倍;人均消费性支出785元,是低收入家庭的2.4倍。
与普通家庭相对比来看,低收入家庭存在如下特点:医疗保健支出是普通家庭的1.9倍;食品支出和教育支出与普通家庭较为接近;其它各类支出均远远低于普通家庭支出。如下表所示:
|
|
食品 |
衣着 |
家庭设备用品 |
教育 |
医疗保健 |
交通通讯 |
居住 |
杂项 |
|
低收入家庭 |
148 |
10.9 |
8.6 |
50.5 |
72.4 |
7.5 |
23.4 |
5.8 |
|
普通家庭 |
267 |
69 |
90 |
84 |
38 |
105 |
105 |
27 |
|
低收入/普通 |
0.55 |
0.16 |
0.10 |
0.60 |
1.91 |
0.07 |
0.22 |
0.21 |
3、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较差
住房紧张、居住条件差和环境恶劣是低收入家庭中普遍存在的现象,有56%的家庭生活在建筑时间超过15年的老房中,有13%的家庭住房为危旧房。被调查家庭平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6.1平方米,若按照人均计算,每人的建筑面积为14.3平方米,比普通居民人均建筑面积的20.7平方米少6.4平方米。在所有的家庭住房当中,自有房屋不到半数,61%的家庭为租赁公房或私房,这些家庭每月必须从不多的生活费当中拿出一部分来付房租。从自来水使用情况上看,59%的低收入家庭为独用自来水,41%的家庭为公用自来水。从卫生条件上看,29%的家庭厕所和浴室俱全,46%的家庭有厕所无浴室,25%的家庭使用公共卫生设备。由调查结果可以看出,低收入家庭大多生活在一些老住宅区内,由于收入较低,无法也无能力改善自己的居住条件。
4、被调查者文化程度总体呈倒金字塔型
本次接受调查的100户家庭共计总人口为252人,其中73人文化程度为小学及以下,99人为初中,65人为高中,8人为中专,5人为大专,2人为大学本科(此2人均为年龄60岁以上的老干部)。以此看出,低收入群体文化程度总体水平偏低、人员素质较差,致使这些人员在市场竞争中始终处于劣势,决定了他们只能从事简单劳动,与专业技能强的高薪职位无缘。

5、无就业人员占据绝大比例
将所有的家庭成员按照人员现状进行分类之后,我们发现失业人数和在校学生人数(包含待升学者)分别为62人和68人,两者之和占被调查家庭总人数的51.6%。其他人员中:各类就业人员共计42人,占总人数的16.7%;丧失劳动能力者29人,占总人数的11.5%;家务劳动者18人,占总人数的7.1%;离退休人员18人,占总人数的7.1%;其他各类人员15人,占总人数的6.0%。低收入家庭中的在校学生、丧失劳动能力者和失业人员的比例要远远高于普通家庭,有收入者的比例却远远低于普通家庭。

三、解析贫困原因:失业、医疗、教育
我们在本次调查中共给出几种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原因以供选择,例如:子女上学,费用难以负担等,同时考虑到大多低收入家庭的贫困原因往往不止一个,因此本项问题为多选(限选三项)。调查结果显示:在低收入家庭当中存在以下现象:失业下岗人员多、文化程度明显偏低、就业负担系数过高、因残致贫、因病致贫、老无所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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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家庭的贫困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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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
选项 |
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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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主要劳动力失业,没有稳定的工作 |
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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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家中有残疾人或长期患病者,医药费不堪重负 |
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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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子女上学费用高,难以负担 |
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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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住房危旧且人多面积小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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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家庭成员中有非北京户口的,经济负担重 |
12% |
1、失业是导致贫困的首要原因
有高达56%的家庭中主要劳动力失业6个月以上而没有稳定的工作,失去收入来源是导致贫困的直接原因,即使是从业人员,仍然有相当部分是“非正规就业者”。在被调查户中,仅42人为就业人口,占总人数的16.7%,其中,国有职工所占比例最高,共19人,占就业人口的45.2%;农民次之,占就业人口的21.4%;个体和私营被雇人员占就业人口的9.5%;离退休再就业人员占就业人口的4.8%;国家机关或其他事业人员占就业人口的2.4%;其他各类人员占就业人口的16.7%。
解决失业人员再就业成为低收入家庭所面临的重要任务之一,但是解决低收入家庭再就业往往有突出的困难,例如在问到为何家中主要劳动力长期失业时,回答“年龄偏大”和“家中有拖累,无法外出就业”的共占43%,26%的人回答“无技能,文化程度低,也难以掌握新技能和新知识”,只有31%的人回答“想就业,但找不到岗位”。
2、近半数低收入家庭医疗费用不堪重负
49%的家庭困难原因来自于家里有患病三个月以上的病人或残疾人导致医药费不堪重负,在此之中,已确诊的长期慢性病人占据绝大的比例,占总患病人数的72.2%;已确诊的危重病人占26.7%;另外的1.1%为其他病人。在这些家庭当中,年均医药费用平均高达7494元,其中,医疗保险和单位报销共计632元,占总医药费用的8.4%;医疗救助或其他临时性救助683元,占总医药费用的9.1%;其余的6179元全部为家庭自己负担,占总医药费用的82.5%。
3、三成以上低收入家庭教育支出难以负担
调查显示:有39%的家庭在困难原因中圈选了“子女上学费用高,难以负担”,在这些家庭当中,子女年均上学费用为2993元,其中学费和书本费年均2076元,生活费年均596元,住宿费和其他费用321元。在这年均高达近3000元的上学费用中,有92.8%的费用由家庭负担,各类救助和减免费用仅占7.2%。子女上学难,在教育费用越来越高的今天已经成为拖累贫困家庭的重要原因,教育支出难以负担甚至在普通工薪家庭也并不少见,随着学费的不断水涨船高,未来的子女上学问题如何解决让低收入家庭忧心忡忡。
四、解决我区贫困问题 政策扶持最为重要
1、完善低保制度 保障基本生活
生活处于极端贫困状态的家庭,通常需要国家和社会提供相应的救助才能维持最低或最起码的生活,最低生活保障仍然是大多数贫困家庭生活的主要来源,它以确保贫困群体的最低生活为目标,承担着解除贫困人口生存危机的责任。在本次调查中,有94%的家庭向政府提出了低保申请,其中87%的家庭被确定为低保对象,7%的家庭未被批准。
我区为了完善低保公示制度,在街道、社区成立了低保联席会,截止到2003年5月份,我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4493户、9038人,享受城市粮油帮困4266户、8811人。尤其在非典时期,我区在全市率先为低保对象进行专项拨款,用于购买防治非典药品及消毒液,同时对辖区低保、特困患者实行免费治疗。在低保的审批程序上,现已开通网上审批渠道,进一步的简化了程序。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已经成为城市扶贫的核心制度,在未来仍然需要将更多的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家庭和群体纳入低保的大门,确保有需要者获得相应的援助。同时,还应该更加完善相关程序,加强宣传以明确申请救助的法定权益。
2、积极拓展就业渠道 解决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
收入过少是生活难以为继的主要原因,就业则是民生之本,许多低收入家庭面临的重要问题就是家庭成员的失业和下岗问题。在本次调查中,当被问到家中目前急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时,有44%的家庭选择“失业(下岗)人员就业”,排在所有问题的第一位。为了解决我区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2002年年底前,我区22个街道、5个地区办事处的200个社区全部成立了“劳动保障工作站”,得以充分掌握失业人员的情况,做到“有人问、有人管、有人帮”。
但是在低收入群体当中,往往大多数人文化素质偏低、缺乏必要的专业技能,因此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需要政府、社会和低收入者个人的共同努力。政府在大力实施再就业工程的同时,应该引导他们转变就业观念,为因家中有拖累而无法就业的家庭解决特殊困难,清除他们再就业的障碍,鼓励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同时消除部分低收入家庭的“等、要、靠”的思想,增强自身脱贫致富的能力。
3、面向部分群体实施专项医疗救助
在很多有长期病人的低收入家庭中,往往容易陷入“穷→病→穷”或“病→穷→病”的恶性循环,如果一个家庭收入低,一方面因饮食、营养、卫生和居住条件有限,容易造成更加贫困,另一方面又没有条件就医或医疗费用开支大,致使家庭生活更加困难。由于低收入家庭成员大多没有在正规就业部门工作,或者在困难企业工作,无法参加和享受社会医疗保险;或者即使能够享受医疗保险,但由于保障能力有限,不能负担所有的医疗支出。另一方面,作为收入重要来源的最低生活保障津贴只够维持基本的生活而无法支付医药费。因此,为了解决这部分家庭的困难现状,应当建立相应的新型医疗救助体制,专门针对低收入群体中因病而无经济能力进行治疗的人群实施专项帮助,使其最终摆脱因病致贫的状况。
4、建立健全综合性的城市社会救助系统
从现阶段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践内容及保障效果出发,面向城市贫困人口的社会救助制度仍然以最低生活保障为主,但是它所解决的只是根据消费水平确定的最低需求问题,而事实上,相当多的贫困人口需要的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救助体系。因此,应当以政府财政为支撑,以现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构建一个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公共房屋、疾病医疗救助、教育政策倾斜及其他相关救助措施在内的综合性社会救助体系。
作者:陈红
附注1:普通居民家庭6月份收入、支出等相关数据均来自于我区城市居民住户抽样调查资料。
附注2:6月份家庭总收入包含家庭所有成员的工资及补贴收入、其他劳动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以及转移性收入等。
附注3:6月份家庭消费性支出包含家庭所有成员的食品支出、衣着支出、耐用品支出、教育支出、医疗保健支出、交通通讯支出、居住支出以及杂项支出等。
参考文献:
[1]洪大用:《改革以来的中国城市扶贫》,载中国网,2003-1-20。
[2]郑杭生,李迎生:《社会分化、弱势群体与政策选择》,载中国网,2003-1-20。
[3]洪大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最新进展》,载中国网,2003-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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