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数社区办公用房面积不足
北京市人民政府[78]号令《北京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管理若干规定》中规定: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面积应在90平方米以上。据社区状况调查资料:到2001年底,全区已有88个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面积达标,占全部社区的48.4%。
全区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总面积为20923平方米,平均每个社区115平方米。
各街道差距较大。劲松高居榜首,每社区平均达到381平方米。在200—300平方米之间的有两个街道,分别是亚运村和和平街。在100—200平方米之间的5个街道分别是双井、机场、管庄、麦子店和朝外。其余14个街道社区平均面积均低于90平方米,其中最少的是建外、酒仙桥和六里屯,分别是29、39和47平方米,有待于创造条件加以改善。
社会科 刘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