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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上半年我区农民家庭人均现金收入达到4521元
99年上半年我区农民家庭
人均现金收入达到4521元
据对我区抽中的120户农民家庭抽样调查资料数据显示,99年上半年我区农民家庭人均现金收入达到4521元,比上年同期的3867元增加654元,增长16.9%。其中,人均生产性现金收入达到4241元,同比增长14.6%;人均非生产性现金收入为280元,同比增长67.7%。
一、工资性收入仍是农民现金收入构成的主体
99年上半年农民家庭从各类企业等集体组织劳动所得到的工资性现金收入达到4067元,同比增长13.7%,占全部现金收入额的比重为90%,比上年同期下降了2.5个百分点,但仍是农民家庭收入来源的主体,也是农民增收的主体,其增加额占全部人均现金收入增加额的76%。
从构成工资性收入的各项来源看,人均从行政事业单位得到768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0.6%,从各类企业得到3299元,同比增长28.2%。从行政事业单位所到的人均工资性收入明显减少,占全部工资性收入的比重由上年的33.5%下降到18.9%,降低了14.6个百分点。
二、农民增收潜力在于第三产业的发展
99年上半年人均家庭自营收入为174元,同比增长41.5%,我区人均家庭自营收入虽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但仅占全部人均现金收入的3.8%,发展的空间相当大。近年来,我区在提高农民收入方面不断采取措施,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积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特别加强第三产业的发展,为农民增收创造了条件。99年上半年人均家庭自营收入中来自第三产业为152元,占人均家庭自营收入的87.4%,应该说第三产业有相当大的潜力,不仅是扩大农民收入的渠道,而且是农民增收的新增长点。
三、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略高于我区城市居民收入水平
各乡人均现金收入差距有所缩小,在抽中的6个乡中,99年上半年人均现金收入最多的是十八里店乡为6345元,与最少的金盏乡的3699元,相差2646元,与去年同期的2917元,缩小了271元。根据我区城市居民生活抽样调查资料数据显示,99年上半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432元,同比增长6.3%,农民人均现金收入达到4521元,同比增长16.9%,农民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城市居民收入增长幅度10.6个百分点,致使城乡居民收入之间由上年的1.07:1缩小为0.98:1,从差额来看,上年人均收入农村居民比城市居民低301元,今年人均收入高于城市居民89元。
四、人均居住支出呈逐年上升趋势
99年上半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2778元,同比增长13.5%,农民生活消费八项支出中,人均食品、居住、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杂项四项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有不同程度的增长,人均医疗保健、交通和通讯、文化教育娱乐用品及服务支出有不同程度的降低,人均衣着支出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在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八项中,增长幅度最大的是人均居住支出为611元,同比增长近两倍,占全部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22%。仅次于人均食品支出居第二位,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了13.4个百分点。由于近几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稳步增长,在满足日常生活基本消费后,农民首先把手存现金用于建房,改善居住条件,人均居住支出占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呈逐年上升趋势,是农民消费的一个显著特点。
朝阳区统计局 常欣
1999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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