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实现正增长
2000年是农村住户抽样调查样本轮换后新样本实行的第一年,样本轮换后收入来源、结构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参与年终一次性分配的农民家庭减少,直接导致我区农民累计人均现金收入从2月份一直到9月份同比减少,但其减少的幅度是逐步降低,10月份我区农民累计人均现金收入超过去年同期水平,实现正增长。
一、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同比增长3%
据农村住户抽样调查资料显示,截止到10月份,农民人均现金收入(现金收入中不包括储蓄借贷现金收入)累计达到6040元,比上年同期的5895元增加145元,增长3%。农民人均现金支出(现金支出不包括储蓄借贷支出)达到5552元,同比增长4.4%。
从人均现金收入构成来看,除人均工资性收入外,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人均家庭经营收入是增幅最大的指标,带动了农民人均现金收入的水平。1-10月份人均家庭经营收入达到1096元,比上年同期的226元增长近4倍,占人均现金收入近五分之一,其比重比上年增加了23.4个百分点。家庭经营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但占人均现金收入的比重还比较小,有待于进一步的发展。
二、部分农场乡收入水平与全区平均相差较大。
从10月份各乡累计人均现金收入排序情况看,在8个农场乡中,仅有两个乡的人均现金收入超过了全区的平均水平6040元(分别是南皋乡7210元,豆各庄乡6224元),排序的最后4名均为农场乡,收入最低的黄港乡仅达到2694元,未超过3000元,与全区水平相差较大,不足全区平均收入水平的二分之一;与收入最高的平房乡(11209元)相差8015元,两者之比为1:4.16。
三、我区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列第二位
截止到10月份我区农民人均现金收入达6040元,在远近郊十四个区县中排名第二,比排在第一位的海淀少781元、高出列第三位的丰台719元(海淀为6821元、丰台为5321元),高于全市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平均水平(全市平均农民人均现金收入为4204元),是全市农民人均现金收入的1.44倍。
从上述情况看,我区农民收入仍然保持了较高的水平,为年底我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的稳步增长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值得注意的是我区农民收入地区差异较大,望有关部门采取相应的政策,重点扶植落后地区的发展,提高落后地区农民收入水平,保证我区农民收入逐年稳步增长。
作者:张沛忠